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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9年理大衝突,8人被控於佐敦一帶暴動,其中7人裁定罪成,第8被告朱偉雄獲判無罪,當庭釋放。
各被告抵達區域法院。
控罪指,他們19年11月18日在佐敦一帶暴動。
第8被告朱偉雄早前指,自己當日是義務急救員角色。法官練錦鴻裁決指,被告當晚衣著與他人不同,所攜帶的只是與急救有關的物資,被告對其他示威者提供急救或舒緩性協助,可被視為協助示威者,但也可被解讀為被告要做一個「好心的撒瑪利亞人」,並非有心參與暴動,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他參與暴動。
至於其餘7名罪成被告,練錦鴻認為,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各人參與暴動,裁定他們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