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一衝擊立法會案,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12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部人被加控一項暴動罪。
藝人王宗堯、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等,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中12名被告,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等,全部人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各被告於7月1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他們另各自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其中一名被告文家健並無到庭,法庭向他發出拘捕令,各人暫時毋須答辯。
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8月3日再訊,案件將轉介到區域法處理。另外一名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被告周樂謙,則因控方證據不足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