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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續審,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三名被告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他們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結案陳詞時提到黎智英並非支聯會核心成員,假如不是事先約好,當日怎會到維園噴水池會合其他被告,點起蠟燭,明顯是有共同目的。
另外,燭光晚會對支聯會來說有重要的意義,即使集會被禁後,成員仍不斷強調當日會到維園,從來無提過是朋友聚會,明顯是政治宣傳煽動公眾一起到維園參與悼念六四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