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六四維園未經批准集結案,五名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和胡志偉,承認煽惑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被告蔡耀昌和梁耀忠抵達區域法院應訊。
他們連同李卓人、梁錦威、胡志偉、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共八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原定今日開審。其中五名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和胡志偉在庭上,分別承認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情指他們於去年6月4日,明知警方因疫情反對舉辦六四燭光晚會,當天仍在銅鑼灣一帶派發蠟燭及呼籲市民到維園,又呼籲市民在全港各處點起燭光。
根據傳媒報道,當晚有2萬人參與集會,其餘三人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則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