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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於區域法院續審。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鄒幸彤出庭作供時指,早於去年4月底已向警方申請舉辦六四晚會,但警方一直沒有任何回應,直至6月1日才發出反對通知書。即使支聯會成功上訴,亦無足夠時間舉辦一個安全的集會,而警方反對集會的法律依據中,本來是不包括公共衛生理由,卻強行以此理由反對六四晚會,是濫權的做法,警方自稱尊重集會的權利,實際上是從來沒有與他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