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續審,其中一名被告何桂藍接受盤問,稱自己從不悼念六四,當晚去維園是不滿警方禁止六四集會舉行。
三名被告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他們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盤問何桂藍,何桂藍說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支聯會呼籲市民遍地開花悼念六四,所以當晚維園並無未經批准集結,自己仍然可以因為不滿警方的反對通知書,而去維園表達不滿及抗爭,又認為當晚很多去維園的人真心覺得不會被拘捕,又稱她從來不悼念六四,亦不覺得需要悼念,因八九民運精神需要用行動繼承。
控方質疑她穿黑衣旨在悼念六四,何桂藍反駁穿黑衣是象徵反抗政權,她否認手持花及蠟燭,眾人默哀時站立是想融入其他悼念六四的人,反而是想測試警方會否如內地公安般拘捕她。
控方反駁指,當晚並無穿制服的警員身處維園足球場。法官胡雅文質疑,何桂藍其實不是想測試警方,而是悼念,何桂藍否認,不同意白色花有悼念意思,強調沒有從支聯會街站取得白花及蠟燭。
控方又播放片段指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曾走向何桂藍、岑敖輝等一行八人,並說「你們很遲」,顯示李卓人預期會見到他們,何桂藍則說不清楚李卓人想法。
控方又引述何桂藍的社交網站貼文「首個不獲批准的六四」、「燭光依舊映滿球場」,提出何桂藍清楚知道球場有獨光集會,而自己有參與,何桂藍反駁只是客觀陳述,很多人舉起蠟燭不代表球場有集會,現場的人只是自發參與。
控辯雙方完成盤問,案件押後到星期四作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