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續審,鄒幸彤作供時表示當時只是呼籲市民於不同地方點起燭光,而不是號召到維園集會。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法官早前裁定三人表證成立,鄒幸彤作供時指警方禁止舉行六四晚會後,已即時叫停所有於維園集會的工作,支聯會有四個應變方案,包括改為網上集會、呼籲遍地開花、於不同地方點起燭光等,有市民到維園已不是參與本身支聯會申請舉辦的集會。
鄒幸彤又提到,當日只是支聯會成員繼續到維園進行少於50人的合法集會,控方問到為何從來沒有對外提及只是想少於50人集會,鄒幸彤指由警方反對集會後,已一直提到只是支聯會常委會當晚到維園,而常委人數遠遠不足50人。
控方盤問時提到,當日下午6時許在維園噴水池附近聚集的不只是支聯會常委,還包括黎智英、陳皓恒等,鄒幸彤表示不知道為何他們會參與行動,有些活動會有友好人士加入,不會無緣無故趕人走。
控方問到他們13人進入維園前於噴水池排成兩行是否預先安排,鄒幸彤指只是約一個時間進入維園及點起燭光,有通知過傳媒會接受訪問,只有這個程度的預先計劃。
控方再問為何要於當日六時半點起燭光,鄒幸彤解釋是完成訪問後讓記者影相,而燭光最具象徵。控方提到李卓人接受訪問時呼籲所有香港人帶燭光到維園, 鄒幸彤不認同是號召人到維園,只是叫人點起燭光,沒有號召一個集會,除非當日網上的集會可以變成實體。
控方問到,若只是進行一個只屬於支聯會成員的集會,為何她與其他人入到維園後要拉低足球場的鐵馬,鄒幸彤指是開路讓自己人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