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4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
香港國際機場駿運路 9 號超級一號貨站主樓 M 層 RJ0M2 室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 9 月 15 日至 9 月 19 日或 9 月 21 日至 10 月 7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駿運路 9 號超級一號貨站 HACTL 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 ,須於 2021 年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9 日下午 2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或 9 月 26 日下午 2 時30 分至下午 5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 119-121 號年運工業大廈地下 B 號鋪銀記泰豐味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上午 11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德厚街 3 號禾輋廣場地下 R11&12 號鋪樂天廚房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 ,須於 2021 年 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5. 任何在2021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9月20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9月21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9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9月26日至10月1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或10月6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新翠商場1樓L101號鋪東南亞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6. 任何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4日上午11時至下午1時、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11時至下午1時或10月4日至10月6日上午11時至下午1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新翠邨新月樓地下東華三院馬陳景霞幼稚園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7. 任何在2021年10月6日上午10時至上午11時或下午4時至下午5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隆亨商場2樓215號鋪惠康超級廣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8. 任何在2021年10月6日下午3時至下午5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翠田街2號新翠邨街市地下L001號鋪百佳超級市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9. 任何在2021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或9月21日至10月6日任何一日的下午5時至下午10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沙田(博康)開出往機場(地面運輸中心)路線號碼E42的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0. 任何在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或9月22日至10月6日任何一日的上午6時至中午12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機場(地面運輸中心)開出往沙田(博康)路線號碼E42的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2021年10月1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
(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1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2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0 月 19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0月13日至10月1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荃灣石圍角邨石蓮樓地下中華基督教會福幼第二幼稚園╱福幼第二幼兒中心暨育嬰園
(2) 香港九龍土瓜灣浙江街 13 號慈恩學校
2.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2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將軍澳安達臣道 301 號靈實恩光學校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1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0 月19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10 月 10 日至10 月 1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