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非本地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
1.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曾身處新界大嶼山東涌健東路 1 號映灣園 3 期-悅濤軒 9 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 2021 年 10 月 2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0 月 26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新界大嶼山東涌松滿路 9 號匡智紹邦晨輝學校
(2) 九龍油塘高怡邨高盛樓地下基督教香港崇真會安怡幼兒學校
2. 在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於九龍鑽石山斧山道 171 號真鐸學校就讀一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0 月 2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2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