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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女咖啡師被控前年在旺角警署外縱火及參與暴動,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14日判刑。
27歲被告蕭樂婷報稱咖啡師,控罪指她前年9月22日,兩度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縱火以及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裁定她兩項縱火及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還柙至下月14日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