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國慶日,警方在銅鑼灣一個單位搜出白電油等,六名男女被捕,原本被控串謀縱火罪,案件開審前,控方改控串謀暴動罪。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修改後的控罪指,涉案六人在去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參與暴動,交替控罪則指他們串謀非法集結。
控方未有準備新一份開案陳詞,稱會另外呈上補充陳詞。
法官沈小民隨即質疑,未聽過案件會有兩份開案陳詞,斥責控方「點會咁樣做嘢」及浪費法庭時間,要求控方合併兩份陳詞。
休庭後控方讀出修訂開案陳詞,指警方在涉案單位搜出製作汽油彈的材料,以及面罩、對講機等,質疑各被告曾參與或準備參與暴動,而該單位是用作儲存示威物品及讓示威者休息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