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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 男子暴動縱火罪判囚四年九個月

旺角騷亂 男子暴動縱火罪判囚四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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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 男子暴動縱火罪判囚四年九個月

【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中,32歲技術員楊家倫被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判監四年九個月。

楊家倫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參與暴動的時間不長,並沒有投擲物品,性質亦非最嚴重,希望法官考慮兩項罪名,刑期同期執行。

楊家倫被控於去年2月9日年初二,在旺角豉油街附近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在無合法辯解下用火損毀一輛的士,裁定一項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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