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721元朗暴動案,法庭裁定全部六名被告暴動等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王志榮和鄧懷琛等抵達區域法院。六人被控前年7月21日,在元朗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黑衣人和港鐵乘客。
控方早前已完成舉證,王志榮的代表律師陳詞,引述案例說,難以憑戴著口罩的片段認出被告。法官葉佐文指,控方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涉案男子案發前後進出元朗雍翠豪園,跟王志榮住址脗合,在其寓所亦搜出相似的短褲及鞋。
控方亦解釋,不是單憑樣貌辨認出被告,還根據外形、高度、髮型及輪廓等特徵認人。
控方再播放白衣人片段,辯方多次指控方的影像不夠清晰,未能解釋王志榮跟片中男子相似的程度。法官葉佐文反問,是否可以將所有證據累積考慮,又要求王志榮脫口罩及眼鏡辨認身份。
至於其餘被告沒有補充陳詞,法庭最後裁定全部六人暴動等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至於綽號「飛天南」的被告吳偉南,稍後會自辯及傳召三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