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不會影響採訪,亦相信做法可便利真正採訪的記者。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在社交平台反問,警隊利用客觀開放平台界定傳媒,提供特別安排為何是打壓或篩選記者。
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網上頻道接受訪談時,首次開腔解釋。
他指,過去記者正常地採訪不會阻礙警方工作或攻擊警員,但過去一年有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任何人記者」,有違正常採訪做法,所以要設立封鎖範圍,認為修訂便利真正採訪的傳媒。
鄧炳強:「所以想採訪的人,包括這些黃背心的任何人記者,你可以繼續你的採訪活動,只不過是像以前一樣在橙帶外,沒有分別;只不過便利一些真正從事採訪,是有些地方我是可以讓他們行得更近的場景下。(其實他們拿着攝影機在街上採訪,你們不會阻礙他們?)無問題,我們是在陽光下做任何事。有團體問我們是否怕記者,絕對不怕,我們是公平開放。」
鄧炳強指,現時大部分記者並非記協會員,最合理的做法是採用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的基準,強調警方只會在混亂情況下設封鎖線;而大專院校的學生記者可以繼續採訪。
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不少新聞仍圍繞此事,令她不吐不快。
她指,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是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客觀、開放及一視同仁,警隊採用這平台界定傳媒,在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包括進入封鎖區內採訪或獲安排出席記者會,反問為何修訂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林鄭月娥又提到上任兩個月後,將系統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有超過30間純網媒獲登記。她說《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