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警方在過去一年的事件中,發現有大量穿黃背心的人阻礙警方工作,相信新修訂不會影響記者採訪。
鄧炳強:「所以想採訪的人,包括這些黃背心的任何人記者,你可以繼續你的採訪活動,只不過是像以前一樣在橙帶外,沒有分別,只不過便利一些真正從事採訪,是有些地方我是可以讓他們行得更近的場景下。(其實他們拿着攝影機在街上採訪,你們不會阻礙他們?)無問題,我們是在陽光下做任何事。有團體問我們是否怕記者,絕對不怕,我們是公平開放。」
鄧炳強接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網上訪問時提到,他指,現時大部分記者並非記協會員,認為最合理的做法就是採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基準。他強調,警方只會在混亂情況下設立封鎖線,大專院校的學生記者可以繼續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