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佔旺藐視法庭案其中一名被告劉鐵民被判入獄四個月,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得直,獲減刑後可即時獲釋。
早前獲准保釋,73歲的上訴人劉鐵民未有出庭聆取判詞。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在判詞中指,劉鐵民在事件中並非策劃者,但刑期卻與案中的策劃者相若,形容原審判刑反常。又指同案另一名獲判緩刑的被告行為與劉鐵民也差不多,認為原審判他入獄四個月是出錯。法官考慮他在保釋前已服刑13日,將刑期減至13日,劉鐵民可即時獲釋。
劉鐵民被指在2014年佔領運動清場期間,於旺角手持黃色橫額阻礙執達主任及警方清場,違反禁制令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