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11人包括岑敖暉及黃之鋒等認罪,法官聽取求情後押後判刑。
黃之鋒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和岑敖暉等11人開庭前已表明會承擔法律責任,黃之鋒表示即使判監都不後悔。
現職議員助理的岑敖暉,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表示,岑敖暉關心香港前途,相信普選、言論及集會自由以及三權分立,為香港司法獨立感到驕傲。2014年他對人大831決定感到失望,認為有責任行使集會和言論自由。
他向法庭表達無保留的歉意,稱事發當日到佔領區只想釐清集會人士會否被視為障礙物,他不知入稟人委派甚麼人清場,身為學聯代表,他希望確保示威者安全,當日沒有反抗警方,亦沒有製造暴力,只擔當保安角色呼籲示威者不要咒罵,希望清場有秩序進行。
駱應淦又為當時是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求情,指學民思潮將清場當日定為無示威、無請願日,呼籲示威者不要到旺角佔領區。有傳聞指黑社會滲入製造暴力,他只希望以非暴力方式避免肢體衝突,他從沒阻礙交通。而沒有理會警方警告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阻礙,當警方清拆路障時,他想離開現場,但當時他手部受傷。駱應淦又指黃之鋒是有宏大志向的年輕人,希望參選立法會,如監禁三個月以上就不能參選。
駱應淦又表示,被告沒有實際製造暴力,即使高調被告如黃之鋒、岑敖暉,都沒有濫用名氣去煽動他人,有被告只是好奇,他們的行為不涉及刑事罪行,認為應判處罰款。
法官指,案件有很多不確定性,將判刑決押後至整個聆訊完結,控方會在星期五開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