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案續審,控方質疑曾蔭權夫婦很大可能原先計劃以80萬超低價,購入深圳東海花園,而不是要租住,又指當曾蔭權接受了「甜頭」,便代表願意成為對方在政府中的朋友,已構成貪污。
曾蔭權夫婦抵達高等法院。
主控官David Perry繼續開案陳詞 ,披露曾蔭權夫婦與雄濤廣播的關係,包括2010年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收受雄濤股東李國寶35萬,及支付雄濤股東黃楚標的公司80萬元人民幣。
而在2012年,曾蔭權主動到電台節目解畫,提及是以市值租金一年80萬人民幣,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但控方指出,廉政公署調查發現,三份東海花園單位的租約、補充協議及租金收據,全部於事件被傳媒揭發後才簽訂,認為是曾蔭權感到慌張才製造這些文件,又質疑80萬人民幣並非租金,很大可能是曾蔭權原本計劃以低價購入豪宅自住,這樣才能合理解釋為何曾太要在曾蔭權卸任前約兩年,已先支付80萬。
主控官又向陪審團指,曾蔭權2005年至2012年在任行政長官期間,曾作出69項利益申報,但從無申報與黃楚標的協議及關係。David Perry舉例,其中一次討論發牌予雄濤廣播的會議,另有討論土地發展項目,曾蔭權都申報自己為香港建築師學會贊助人,證明他有意識知道要申報利益,但他卻不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明顯是蓄意隱瞞。
控方又反問,相對曾蔭權這些瑣碎申報,他與黃楚標深圳豪宅單位的協議涉及更大利益衝突,是否更有需要申報向公眾披露?
David Perry向陪審團指出,當公職人員秘密接受利益,已經足以構成貪污,當曾蔭權接受了「甜頭」,已經代表願意成為對方在政府中的朋友,即使難以證明他的行為是因為接受「甜頭」而優待對方,但不管往後他做了甚麼,即使是正確的決策,他對公眾的忠誠已經被攤分,他個人誠信及公眾利益都受損。
控方又指,曾蔭權任公務員逾三十年,很清楚公務員守則及官員應有操守,但曾蔭權事後仍然解釋,不認為有利益衝突而沒有申報,只是希望繼續隱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