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人在宣誓案中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其中梁國雄及劉小麗在期限屆滿前最後一天正式提出上訴。
梁國雄及劉小麗在上訴限期最後一天,在支持者陪同下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兩人向支持者躹躬道謝。
劉小麗重申未考慮若政府最終決定分開補選,會否撤回上訴。
兩人的上訴通知書指,在普通法制度下人大釋法不應具有追溯力。宣誓及聲明條例亦未有寫明拒絕或忽略宣誓的確切定義,因此人大釋法不應具有法律效力。而立法會過往對議員宣誓裁定是否有效一直有標準,兩人宣誓時未能考慮到宣誓無效所帶來的後果。
其中劉小麗的上訴通知書進一步指出,無效宣誓不等於拒絕或忽略宣誓,而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裁決有政治含意,法庭應考慮裁決所帶來的政治後果。
而梁國雄的上訴通知書指,原審法官未有考慮宣誓要求是不合理地限制言論自由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梁國雄在完成整個宣誓過程後才喊出口號,不應被視為是宣誓一部分。
至於正在服刑的羅冠聰透過女友袁嘉蔚轉達不作上訴的決定,並解釋是考慮到資金有限及要確保新界東及九龍西議席分開補選,願意把捐款集中支持梁國雄及劉小麗上訴;而姚松炎亦不會上訴。
至於在上訴未有結果前會否參與補選,梁國雄和劉小麗表示要再徵詢法律意見;香港眾志就表示會積極考慮派人參加香港島的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