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案,法院裁定表證成立,全部被告決定不自辯或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結案陳詞。
七名警員繼續到法院應訊。
法官杜大衛裁定,七人的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以及第五被告陳少丹於中區警署襲擊曾健超的普通襲擊罪,全部表證成立。
而辯方早前提出,反對將針對陳少丹普通襲擊的直接認人程序中,曾健超認出陳少丹及第六被告關嘉豪的證據納入案件,杜大衛裁決時表示,仔細考慮所有證據和陳詞後,看不到有任何理據要基於不公平原則行使酌情權,所以決定接納認人程序為呈堂證據。
七名被告全部決定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結案陳詞,法庭預留三日處理。
七名被告分別已停職的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全部被控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七人於前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變電站外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因為在曾健超被帶返中區警署後,在一個會面室內襲擊曾健超,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