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於庭上播出認人錄影片段,包括涉嫌於警署掌摑曾健超的第五被告陳少丹。過程中,因被告不願意參與認人程序,因此全程閉目。警方按照規例,亦不能強迫他張開眼。
七名被告一同到庭應訊,控方首先傳召港島投訴警察課警司蘇振光作供。他確認除首被告黃祖成外,其餘六名被告均以書面回覆警方,拒絕參與認人。其後,蘇振光獲上司通知,被告陳少丹、關嘉豪將出席認人程序,但兩人表明不願意,所以按照程序手冊安排「面對面」認人,而「面對面」認人,毋須獲疑犯同意。
之後,控方傳召負責認人手續的總督察謝旦生,並播放去年1月27日認人錄影,由曾健超辨認涉及在中區警署證人室掌摑他的人。
被告陳少丹在認人過程中,再次確認不願意參與認人,因此被安排單獨於單面鏡房「當面」認人。期間,陳少丹拒絕張開眼睛,謝旦生於片段中解釋,疑犯是非自願參與認人,警方不能強迫他張開眼。最後,曾健超認出陳少丹,並指陳少丹於證人室打他。之後,控方再播出涉及第六被告關嘉豪的認人錄影,他同樣被安排「當面」認人,過程中,曾健超要求關嘉豪望向他及站立,關嘉豪都保持閉目及坐着。最終,曾健超認出關嘉豪,是其中一名押解他的警員。
兩名被告的律師分別質疑,認人時曾健超的法律代表有提示或引導曾健超認人,認為過程有損被告利益。不過,謝旦生多次指出,曾健超已長時間專注看清疑犯,他判斷曾健超獨立作出決定。
曾健超到法庭等候傳召,最終控方預計最快要到周五早上,才傳召他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