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法庭選出4男3女陪審團。
2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他們被控2項盜竊及1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2人在庭上否認全部控罪。
法庭抽出4男3女陪審團,1名男陪審員指自己英文不好,要求豁免當陪審員。法官指他曾在英國讀書5年,應該有足夠英語能力,毋須太謙虛,不接受他的申請,聆訊預計進行15日。
控罪指,2名被告去年2月8至13日期間在香港偷竊一個電單車車牌,其後於2月12日至13日在粉嶺偷走一輛電單車,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令劉進圖受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