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法庭選出4男3女陪審團。控方開案陳詞時指,兩名被告不認識劉進圖,各收十萬元報酬犯案。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正式開審,他在警員保護下到法院作供,高等法院選出4男3女陪審團。
控方陳詞透露,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去年一月底開始監視劉進圖,知道他習慣在西灣河太康街一間泰國餐廳吃早餐,他們在二月偷走一個電單車車牌和一輛電單車,原打算2月25日下手,但劉進圖當日沒有到西灣河,他們就在附近兜圈,尋找合適地方襲擊劉進圖。
兩名被告在26日早上到劉進圖九龍塘住所等他,然後乘偷來的電單車,跟隨劉進圖到西灣河,待他泊車後,第二被告黃志華從後共斬劉進圖六刀,包括左膊上方及左右腳各兩刀。
控方指,兩名被告不認識劉進圖,第一被告葉劍華收到指示犯案,再叫第二被告黃志華加入,兩名被告各收10萬元報酬。
在劉進圖作供前,法庭命令警方要檢查庭內所有公眾人士有沒有藏有武器。劉進圖表示,案發當日上午約八時半,他從九龍塘喇沙利道住所駕車到太康街吃早餐,下車時看到車廂有垃圾,準備彎腰拾起垃圾時,感到背部被硬物撞擊,兩腳突然發麻,抬頭想知道發生甚麼事,看到自己的車前有一輛電單車,有一名戴頭盔人士坐在車上,另一名戴頭盔人士跳上後座,然後電單車迅速離去。他發現身體滴血到手上,感到雙腳無力,知道自己受傷,於是打電話報警,由於擔心失血過多,所以躺在地上。
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被控兩項盜竊及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聆訊預計進行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