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三年前衝擊遞補機制論壇判監四星期,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駁回。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鄧國楨指,梁國雄有三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但只申請推翻其中一項控罪,另外兩項仍然有需要被囚,故拒絕保釋申請。
服刑三天的梁國雄,一頭標誌性長髮被剪短了。他高舉被鎖上手扣的雙手,步入法院應訊。約二十名支持者到場聲援。
梁國雄在2011年衝擊遞補機制論壇,高院減刑後判監四星期,不准保釋,他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向法官提出,梁國雄完全無可能潛逃。而且他已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嘗試推翻擾亂公眾秩序控罪。如果不獲准保釋,他很可能要待服刑完畢才排到期上訴。
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鄧國楨就提出,高院裁定梁國雄三項控罪,刑期要同期執行。但申請人只提出推翻其中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的控罪,質疑上訴成功,還有兩條控罪罪成。
法官指,餘下兩項刑事毀壞罪不單止破壞公物,更可能傷及群眾,罪行嚴重,改判緩刑的機會不大,因此拒絕保釋申請。
梁國雄被即時押返荔枝角懲教所服刑,踏上囚車前呼籲市民參與6.22全民投票。他亦已透過律師去信懲教署署長,希望行使酌情權,讓他回到立法會開會。
梁國雄已再無機會申請保釋,意味他必須服刑四星期,出獄後已過了七一回歸紀念日,立法會暑假前的會期亦已到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