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青年被指去年二月太子站831事件發生半年,向警員投擲物件,暴動罪成判囚2年10個月。
案發時19歲的被告鈕卓暉承認,去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姚勳智指案情嚴重,當晚多人包圍一名便衣警員,被告數次向警員投擲水樽等雜物,若非警員走向其他警員,後果不堪設想,以4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非領導角色及認罪,判被告監禁2年10個月。
案情指去年2月,太子站831事件發生半年,大批人到太子一帶,一輛警車巡經現場,發現有十多人架設路障,警員下車追捕,被告向一名便衣警員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