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總統選舉每四年一度,按憲法,必須在選舉年的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緊接著的星期二舉行,歷史上瘟疫、內戰都不成押後選舉的理由。
作為民主國家,美國國會議員、州長等都是一人一票選出;不過總統就並非以普選票定奪,選民到底在選甚麼呢?
選票固然是問選民想誰入主白宮,但根據美國總統選舉沿用的選舉人團制度,實際上這一票是投給心儀候選人的選舉人;勝出普選票的選舉人在選舉過後,按傳統會投票予其代表的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這就是所謂「選舉人票」。
選舉人團制度由憲法在1787年起草時制訂,當時建國領袖認為美國地大、通訊難,全民投票並不可行,但亦有人反對將選總統的權力完全集中在國會,於是便妥協出這個制度。
全美50個州份選舉人票數目的計算方程式,是該州參議員和眾議員席位總和;其中眾議員數目按人口分配,換言之人口較多的州份就有較多選舉人票。人口最多的加州有55張,最少人的懷俄明州得3張,首都哥倫比亞特區按憲法有3張選舉人票。
大部分州份和首都以在普選票中「勝者全得」的方式,分配選舉人票,即該州得票率較高的總統候選人獲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僅得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按州際結果分票外,亦會按每個國會選區結果瓜分。
全美合共有538張選舉人票,要當上美國總統就要至少270張。民主黨的候選人在2000年和2016年大選,在全國普選票中雖然勝出,但就輸掉選舉人票,可見致勝關鍵非在於候選人在全國有多受歡迎,而是票倉州份以外,可奪取多少個搖擺或具競爭性的州份。
今屆大選,候選人自八月全國代表大會後,就有逾七成拉票活動集中在這六個州份,合共掌握100張選舉人票,足見它們的重要性。
搖擺州份越見舉足輕重下,據2016年大選的統計,根本沒有候選人踏足過只得三張選舉人票的州份。有評論認為,這失去選舉人團保障細小州份代表性的原意。
過去二百年,有超過700個改革或廢除選舉人票的修憲議案在國會提出,不過全部都未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