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政府一方指政總東翼前地非無條件向公眾開放

政府一方指政總東翼前地非無條件向公眾開放

【Now新聞台】退休攝影師張德榮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移除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高欄,認為那裡是公眾地方,政府不應當成私人地方般管理。政府一方就指,政總東翼前地有特定用途,不容許市民自出自入,法官押後裁決。

入稟人張德榮到高等法院聽審,代表張德榮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是公眾地方,亦是市民表達對政府意見的場地,政府不應該當作私人地方。政府總部以公帑興建,在裏面工作的人是公僕,政府不能夠將一些不喜歡的人排除在外,又指政府將政總東翼前地當成是自己的花園,只容許在星期日或公眾假期才讓市民示威或集會,反映政府不願意聽市民意見。

而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反駁,政總東翼前地有特定用途,除了集會,亦會有汽車上落客及舉行升旗禮,與添馬公園這類24小時開放、巿民可自由活動的場地不同,政府有權加限制管理。正如監獄或警署,雖然都是服務公眾,但不等於市民可以自出自入,而政總東翼前地本來已設有車閘、保安更亭等設施,證明並非無條件向公眾開放,加建高欄是為了提升保安。

政府一方又認為,法庭應考慮安全性,每天都有不少職員和官員出入政府總部,政府有責任確保他們上班和工作時不受騷擾。

法官聽完雙方陳詞後,稍後會頒下書面判詞。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