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退休攝影師司法覆核政府圍封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即俗稱公民廣場,法庭裁定政府做法違憲,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規定。
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自2014年7月加裝圍欄限制市民出入,退休攝影師張德榮司法覆核政府的做法,獲判勝訴。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行政署規定市民周一至周六不能進入前地,周日亦要得到行政署批准,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做法違憲。
法官指,政府基於過往東翼前地曾有大型示威活動,示威者拒絕離開。為確保政府總部正常運作及不受干擾,而作出相關安排,但假如只得一名示威者在周一至周六於前地靜坐,是不會影響政總的正常運作,法庭看不到有合理理由要完全禁止市民出入。
張德榮曾經申請於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但被拒絕,原因只是集會的日期為平日,法官認為政府沒有考慮其他因素,認為限制多於必須。
對於政府以業主有權不批准任何人進入東翼前地、行使集會及表達意見的自由作為法律基礎,法官認為犯了法律上錯誤。根據《基本法》第8條,任何香港現有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即署方不可以以土地擁有人身分,阻止他人於土地範圍內行使憲法權利。
法官指,政府作為業主,有權透過行政署在東翼前地施加限制及條件,但現行限制違憲,行政署應考慮及實施一個合理的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