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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元朗一隻大狗咬死兩隻小狗案,52歲狗主被加控殘酷對待動物罪。
涉事的52歲狗主伍瑞庭早上提堂後離開屯門法院。他原本被控兩項《危險狗隻規例》下「容許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今日再被加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
案情指,被告分別在7月10日及8月17日,在元朗Grand YOHO一帶未有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妥善牽引一隻雄性黃色混種狗。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資料。裁判官提醒被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包括珠海、澳門及深圳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