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人爭取婚權案的聆訊結束,終審法院押後宣判。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認為,W出生時為男性,從生理角度而言是在爭取同性婚姻,會動搖婚姻條例,重申問題應交予立法機關處理。
連續兩日的聆訊,W都沒有出庭,繼續由彭力克代表她。
而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就在庭上指,一旦接受W的結婚申請,不單動搖婚姻條例,從某個層面來說,由於W出生時為男性,今次亦會被看成是爭取同性婚姻,如果讓W與男伴註冊,會衝擊法律及影響很多人。
她又指,即使W在醫學及心理上,以至在日常生活中都被視為女性,但由於婚姻很特別,而婚姻亦有傳宗接代的含意,因此認為應該只接受與生俱來的男女結婚。
W的代表大律師彭力克就反駁,婚姻不只是傳宗接代,現今很多夫婦亦因種種原因不能夠生育,或選擇不生育,又指W的身份證以及護照,都顯示她為女性,質疑為何不能享有婚姻自由,與男伴註冊結婚。
政府代表御用大律師又指,很難界定變性人到底屬於男性還是女性,現時社會亦無共識,認為變性人是否可以註冊結婚的問題,應該交由立法機關處理。
變性人W的一名牧師朋友亦有到場旁聽,他表示收到W的短訊,指自己希望能夠名正言順地在香港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