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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19歲女子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承認維護國安條例下的煽動罪,判囚1年。
被告藍菲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案情指,她在今年4至5月的影片中呼籲他人參與投票,成立「香港議會」,早前承認煽動罪。被告前男友是因「參選香港議會」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林千淦。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她因對前男友的情感依賴以及對法律無知犯案,並呈上被告的親筆信,指她恐懼監禁,但會勇敢承擔責任,亦承諾出獄後會改變路向。
總裁判官蘇惠德以1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案件涉及國際元素,加刑2個月,認罪扣減後,判被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