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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七一金鐘暴動案4人罪成,其中2人被判囚3年,另外2人判入教導所。
被告周子瑋、袁恩霖,以及案發時14歲的孖生兄弟戴嘉正及戴嘉平,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4人涉及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及龍合街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發時有200至300人參與,部份參與者阻礙道路,對市民造成滋擾,屬中高程度的暴動;對於被告周子瑋及袁恩霖會以3年3個月為起點,考慮到案件延誤等因素,扣減3個月刑期,判囚3年;至於另外2名被告戴嘉平及戴嘉正,法官判刑時考慮他們犯案時年幼,因此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