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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六名警員誣衊通州街公園的露宿者藏毒、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法官批評各被告令警隊蒙羞。
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判刑。其中林華嘉、莫志成和尹栢詩以虛假指稱誣告露宿者黎民十藏毒,林華嘉另與梁飛鵬、龐雋詩和陳守業,遮蔽閉路電視鏡頭。
法官張潔宜指罪行性質嚴重,市民期望警員撲滅罪行,但各被告卻誣告無辜的人,批評他們行為令警隊蒙羞,亦令公眾對警隊和司法制度失去信心。法官特別指出,身為警長的林華嘉理應監督隊員依法行事,但卻指使他們做不合法行為,刑責較重,又指各被告在案中夥同犯案,因此加刑三個月。
考慮各被告背景良好,候審四年半期間承受壓力,酌情減刑後,判兩項控罪罪成的林華嘉監禁3年5個月;企圖用濕紙巾遮擋閉路電視鏡頭失敗的梁飛鵬和龐雋詩判監2年1個月;有份誣告黎民十的莫志成和尹栢詩,以及用紅色袋成功遮蔽閉路電視的陳守業,則判囚3年1個月。
各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有被告親屬散庭後在庭內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