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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名公屋及居屋申請人沒有如實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資產,被判罰款。
一名白表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沒有如實申報資產,買了東涌裕雅苑居屋單位,被罰款二萬元。另一名公屋申請人沒有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後以綠表購買沙田愉田苑單位,被判罰款三萬二千元。兩人同被判監禁四星期、緩刑十二個月。
房署表示,會繼續打擊濫用公屋及資助房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