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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七一有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等13人被控暴動罪,其中7人認罪。
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們被控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大樓參與暴動,當中劉頴匡、孫曉嵐及畢慧芬等7人認罪;王宗堯、吳志勇等5人否認控罪,但王宗堯、吳志勇及畢慧芬,都承認違反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其餘認罪被告的同樣控罪,獲法庭存檔。
認罪被告承認案情指,民陣當日有遊行,立法會一帶有數千人集結,用鐵籠車等撞向立法會大樓玻璃牆,大多有戴口罩及持有裝備,警員多次警告他們離開不果,繼續跟示威者對峙,大量人士圍堵「煲底」。
立法會秘書處發出警示,叫大樓內的人撤離,示威者繼續攻勢,毀壞鐵欄後,數百人闖入立法會大樓四處破壞及塗鴉,包括到會議廳塗污主席台後的區徽等,並蓋上港英旗、拉起橫額,多人發表講話,表達對制度不滿,在警方入內清場前,所有人已離開,他們造成損失及維修費約1200萬元。
庭上控方播放多名認罪被告事發時被公開片段拍下的畫面,當中孫曉嵐曾在會議廳中拉下口罩說話;劉頴匡則曾呼籲在場示威者「守到最後一刻,不要撤出金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