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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五名男子承認2019年在金鐘參與暴動,4人判入獄26至28個月,1人判入教導所。
各被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5人承認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及龍合街一帶參與暴動,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暴動是經預先計劃,示威者帶備頭盔等裝備,明顯有備而來,雖然各被告未有投擲磚頭及汽油彈,但他們蓄意到場支持,罪責不輕,考慮到被告等侯三年半才獲判刑,判第二被告黎穎豪入教導所26個月,其餘被告入獄26至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