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一名20歲男學生承認於油麻地暴動,被判入教導所。
20歲被告鄔梓龍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他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參與暴動。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2019年有「推手」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唆使年輕人上街聚集,用似是而非的戰略,令他們身陷戰場,成為「炮灰」。被告被捕時,沒有攻擊性物品,亦沒有證據證明他與警員受傷或汽油彈有關,認為他只是參與者,又形容被告純品有理想,只是一時衝動,受朋輩影響,判他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