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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國慶前夕政總外有警民衝突,12人暴動罪成,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12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發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由銅鑼灣遊行至金鐘政總集結及堵路,並投擲汽油彈、磚塊等,各被告被警方制服。
法官判刑指暴動不是突然發生,示威者以傘陣攻守、用對講機溝通,是有組織,被告肆無忌憚、無視警方驅散,認為他們惡意嚴重挑釁,破壞政總這個香港運作核心,用意昭然若揭,考慮到各被告持有雨傘、對講機及防切割手套等用來攻擊及保護自己的物品,說他們只是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低是脫離現實、自欺欺人,要判處阻嚇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