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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救護員承認2019年11月在旺角參與暴動,判囚28個月。
被告歐陽俊輝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彌敦道是主要道路,當時有人堵路及破壞交通燈,被告有加入示威者襲擊一名市民及搶他的手機,雖然歷時不長,沒有使用武器,但襲擊會激化其他示威者。
法官指被告身為救護員,卻違背工作理念,沒有阻止人群,令人驚訝,考慮他無預謀犯案及願意賠償事主,認罪扣減刑期後判囚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