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續審,負責處理支聯會集會申請的警司周詠儀作供時指,去年五月底新冠疫情嚴重,支聯會無法提供預防病毒傳播風險的實質方案,因此反對舉行燭光晚會。
三名被告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
控方傳召時任北角警區指揮官周詠儀作供,她表示於四月底接獲支聯會的蔡耀昌申請六月四日晚,於維園舉行燭光晚會。
去年上半年香港的新冠病毒確診個案急升,限聚令一直延長,她五月底透過警隊行動部向衞生署專家索取意見,獲回覆不建議舉行公眾集會,她表示在收到衞生署回覆前,對是否批准集會持開放態度,並曾與支聯會開會作初步評估,曾向他們詢問會如何做好預防病毒傳播風險措施,但支聯會無法提出實質方案,周詠儀指經考慮後認為無論施加任何條件,都無法對公眾安全有正面影響,決定發出反對通知書。
她指是經審慎考慮後作出決定,事前上司無作出指示,她作決定後向上司匯報,對方亦表示同意。她又表示從新聞報道上得悉,即使警方已發出反對通知書,支聯會仍堅持舉行集會。
當日在維園外圍部署警力但不打算進入維園執法,因為當時市民對警察有對抗情緒,參加集會的人包括長者及小童,擔心會造成混亂。
控方稍後會傳召向警方提供專家意見的衞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作供,又會播放當日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