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內地男子承認前年在大埔墟港鐵站附近,用刀襲擊一名派反修例傳單的年青人,判囚6年4個月。法官指,被告的行為摧毀了受害年青人一生,不論立場使用暴力都必須被譴責。
24歲姓柳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案發在前年10月19日,被告在大埔墟港鐵站附近隧道,用刀刺傷一名派發反修例傳單的19歲學生。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說,被告有預謀犯案,他在警誡下曾說「不能容許有人傷害香港」,在案發前一天抵港,隨即購買生果刀隨身攜帶。當日到達大埔墟港鐵站行人隧道後,與派發政治傳單及張貼政治海報的人爭執。
原本他可以離開,但他選擇折返現場,無情襲擊一名毫無反抗力的年青人,兩度刺傷受害人的頸及腹部,傷口深至令部分小腸外露,被送入深切治療部,留醫一個月才出院。
法官指,蓄意傷人是非常嚴重罪行,跟謀殺的犯罪意圖一樣,差別只是在於受害人有否死亡,被告的犯罪意圖,就是如他自己所說「要殺人」;受害人現在仍要每天吃止痛藥,頸部不能正常轉動,每天發惡夢或失眠,並曾經數次嘗試自殺,要長期、甚至一輩子承受痛楚,心理影響更是最難治療,批評被告的行為摧毀了受害人一生。
法官指,不論立場使用暴力必須譴責,而暴力不能解決社會問題,只會令衝突升溫,甚至造成傷亡,量刑起點為10年,考慮到被告自首及認罪,判囚6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