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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高等法院拒絕批出《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
律政司入稟禁制藉《願榮光歸香港》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官陳健強頒下判詞,指法庭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有責任保障人權,包括言論自由,法庭需要在社會上互相抗衡的利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判詞指禁制令列明的行為,屬穩健刑事司法制度下可予懲處的行為,經謹慎衡量後,並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並信納執行禁制令會與相關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例如違反國安法的罪行須循公訴程序,在刑事法庭提出檢控。
法庭又認同,要顧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尤其禁制令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令動機清白人士或會害怕違反禁制令的嚴重後果,因而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因而決定拒絕批出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