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在中央頒布港區國安法後,即時執行新法例,所以現階段警務處有必要進行準備工作,包括尋求內地相關的單位提供協助作出訓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警隊正籌組專責單位負責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的執法工作。
他解釋,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已經列明香港特區有責任執行將來的條文,所以要做好準備,日後法例一頒布,就可以即時執法。
李家超指,警隊正在檢視日後負責執法新成立單位的人員,在個人質素和經驗上有何要求。
他說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警隊在部分範疇有經驗,如曾禁止鼓吹港獨的社團運作,但在其他範疇有所不足,會尋求內地相關單位協助。
至於專責單位日後有多少人手,李家超說要視乎最終法律條文要求。
他未有回應中央在港設立機構的人員日後是否會在港工作,只是說任何人在港執行相關工作都要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