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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國安法具體條文公布前有必要準備人手及培訓

李家超:國安法具體條文公布前有必要準備人手及培訓

【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在中央頒布港區國安法後,即時執行新法例,所以有必要在具體條文公布前,就成立專責部門培訓執法人員以及準備執法工作。

李家超:「必須要看條文最終如何寫,無論如何去準備有足夠人手,有足夠培訓,令執法人員屆時可以在頒布後履行工作,所以今日就要在警務處計劃及設立甚麼隊伍,去專責處理這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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