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星期日因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在機場被捕。裁判官指因保釋文件中批准離港日期出錯,黃之鋒獲准繼續保釋。
黃之鋒獲准繼續保釋,離開法庭前往機場,他稱沒有預計保釋文件出錯。
黃之鋒原定星期日至23號前往德國柏林及美國紐約,但保釋文件上的離港日期卻列為12號,令黃之鋒星期日在機場出境時以涉嫌違反保釋條件被捕。
主任裁判官錢禮在開庭後質疑控辯雙方為何沒有詳閱保釋文件,控辯雙方就無留意錯處而致歉。控方指出辯方收到保釋文件後沒有提出任何質疑,辯方則稱今次誤會因律師團隊出錯而起,並非黃之鋒的責任,又強調黃之鋒沒有意圖違反保釋條件。
裁判官及後批出新的保釋文件,容許黃之鋒即日至23號離港,其餘保釋條件與上一份相同。
黃之鋒被控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煽惑在場人士非法集結,同日在警察總部外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