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被警員箍頸,頸椎移位留醫約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陪審團以三比二裁定他不合法被殺。警方表示知悉裁斷,會作出適當跟進,研究相關的建議。據了解警方會重新展開刑事調查。
死者陳輝旺的太太和女兒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她們表示多謝大家關心。
四男一女陪審團在星期三早上10時許開始退庭商議,下午四時多有裁決。
他們指死者死因是支氣管肺炎以及受傷導致長期臥床,死者在西隧行政大樓外被拘捕,被人箍頸提起導致受傷,以三比二裁定死者,是不合法被殺。
陪審團提出四個建議,包括在警車內部安裝具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士上警車的技巧,除非被捕人拒絕否則應盡快通知家人,而如果在拘捕過程中警員意識到有機會傷及被捕人,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並告知可能受傷的部位。
裁判官感謝陪審團參與聆訊,對於死者太太失去丈夫,女兒失去爸爸,感到難過並表示哀悼,他們突然知道家人癱瘓,但對起因一無所知,當時心情絕非言語可以表達,家屬一直尋找死因必定承受沉重壓力。
裁判官希望今次研訊可以解答家屬疑問,希望他們早日走出哀痛,好好保重。家屬代表律師亦感謝陪審團參與,希望死者得到安息。
事發在2012年11月,警方在西隧九龍出口以涉嫌襲擊,拘捕的士司機陳輝旺,其間他懷疑被警員以武力拉上警車,留醫一個月後不治。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在引導陪審團時說,裁定不合法被殺須符合四個因素,包括警員行為導致他頸椎移位 ,行為是蓄意的、危險的和非法的,舉證標準必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