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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被裁定不合法被殺 警方暫未回應

的士司機被裁定不合法被殺 警方暫未回應

【Now新聞台】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被警員箍頸,頸椎移位留醫約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陪審團以三比二裁定他不合法被殺,警方暫時未有回應會否展開刑事調查。

死者陳輝旺的太太和女兒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她們表示多謝大家關心。

四男一女陪審團是在星期三上午開始退庭商議,六小時後以三比二裁定陳輝旺不合法被殺,並提出四項建議,包括在警車安裝具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加強培訓如何將被捕人抬上警車,盡快通知家屬,以及如果被捕人士受傷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宣判時表示哀悼,希望家屬早日走出傷痛。

事發在2012年11月,的士司機陳輝旺因車資問題在西隧九龍出口與乘客爭執,警員到場處理,以涉嫌襲擊拘捕他,其間他懷疑被警員以武力拉上警車,留醫一個月後不治。

根據庭上證供,警員林偉榮拘捕陳輝旺期間曾經對他箍頸。骨科專家的意見指,警員箍頸再轉動,令陳輝旺雙腳離地,導致他頸椎移位全身癱瘓,一個月後感染肺炎致死。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在引導陪審團時說,裁定不合法被殺須符合四個因素,包括警員行為導致他頸椎移位,行為是蓄意的、危險的和非法的,舉證標準必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在作出裁決前,陪審團曾經問裁判官兩條問題。第一條是若裁定死者是不合法被殺,應考慮警員林偉榮

箍頸的一下動作還是一連串的相關動作,裁判官回應指需要考慮相關的一連串動作。

陪審團又問,若上述行為是蓄意,是否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肯定被告知道箍的位置是頸部,仍然繼續箍頸的動作,裁判官回應說「是」,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肯定被告是蓄意箍死者頸部,最終陪審團裁定他不合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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