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公共屋邨的出租儲物室,發現有四成是空置,總面積達11萬平方呎,認為房屋署無善用土地資源,希望署方積極研究將儲物室改建成住宅單位。
現時全港87個公共屋邨內,有二千四百多個儲物室出租。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當中有近一千間無租出,空置率達四成,總面積達11萬平方呎。
其中在彩雲一邨有3個面積約750呎的儲物室,自2014年空置至今,公署認為房署無善用公共資源,建議將部分改建作住宅單位。
公署於視察順利邨時又發現,一些用作通風及通道的空格位大小與旁邊的住宅單位差不多,但房署指這些不是儲物室,無統計全港有多少個這類空格位,公署認為房署應盡快研究將這些空間改建作公屋單位。
至於一些不適合改建作住宅的儲物室,公署認為可考慮租給社福機構作日間託兒或居民的共享空間。
房署現時只會在屋邨內張貼告示指有儲物室出租,申訴專員公署希望房署增加發放資訊的透明度,讓多些人知道有空間可租用,減低儲物室空置率。
房屋署回應指,部分儲物室已完成及正進行改建工程,增建合共40個住宅單位。另外,亦取得批准可改建約30個住宅單位,署方會繼續探究可行方案,更加善用儲物室作更有效益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