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與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交換單位事件,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人
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指馮永業收受陳婉玉51萬元購買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而這筆錢是優待與陳婉玉有關三間直升機公司的報酬。
55歲的馮永業是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曾負責指定航空公司經營航線以及分配航權,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和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他涉嫌收受62歲陳婉玉提供的利益,以優待陳婉玉時任董事或股東三間公司,即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港聯直升機(香港)的報酬,陳婉玉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廉政公署透露案情指,馮永業涉嫌在04年9月接受陳婉玉51萬港元,用以購買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但他向政府隱瞞有關款項,並無申報利益衝突,處理和審批由陳婉玉控制或有關連的三間公司所作出的申請,亦沒有迴避參與商議。
控罪指,馮永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陳婉玉三間公司的報酬。兩人獲准保釋,下星期二在東區法院應訊,以轉介至區域法院。
機管局發表聲明指,已經暫停馮永業企業發展執行總監的職務。
事件在2016年由傳媒揭發,報道指,馮永業妻子馮程淑儀以雍景臺一個單位和650萬,與陳婉玉公司擁有跑馬地兩個相連單位交換,指兩者市價相差近300萬。
馮程淑儀兩日後出聲明,指整個買賣交易是經由地產代理磋商及議價,自己從未接觸過賣家,亦不清楚有關公司誰屬。至於兩個單位的差價根據當時銀行估價議定,她之後搬離與丈夫同住的跑馬地單位。
馮永業其後就發聲明指,他從沒有告訴妻子與陳婉玉的交往,而馮程淑儀確實在交易前不知悉有關公司的股東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