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陳婉玉接受控方盤問,指擔任港聯航空行政總裁期間不會主動與政府官員開會,亦不知道馮永業負責處理航權申請,案件將於下月18日結案陳詞。
馮永業面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二人完成作供。
陳婉玉供稱在2003年在飯局上,經上司、時任港聯航空行政總裁謝天賜介紹認識馮永業,當時無交換卡片,只知道馮永業是政府官員,亦不知道他就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
在2005年1月,陳婉玉以港聯航空執行董事的身分出席立法會會議,承認當日有見到馮永業,但二人並無打招呼。
其後控方呈上有關陳婉玉與江門市官員開會的文件,顯示2005年2月至9月間,陳婉玉曾以電郵、傳真和電話紀錄與經濟局的官員聯絡,拓展直升機業務。陳婉玉承認有但不記得具體內容,又解釋自己不會主動,亦毋須接觸經濟局官員。
同年4月,陳婉玉到美國華盛頓找正在公幹的馮永業,她表示當時對港聯正向政府申請杭州、南京等地航權全部不知情,亦不知道馮永業返港後負責處理申請。
一個月後,陳婉玉簽署信件予經濟局申請直升機場減租,並將副本抄送給馮永業,陳婉玉解釋這是一貫做法,不覺得有問題。
至於涉案的半山雍景臺單位,由陳婉玉支付51萬元訂金,她說當時是馮永業說想買,不記得有無談過51萬元如何處理,但馮永業無還給她。
控方問陳婉玉是否知道政府官員除了薪金,不可接受其他款項或利益,陳婉玉答是;控方再問,覺得這樣做會不會害了他,陳婉玉答不記得,沒有想過會不會害了他。
陳婉玉承認當時覺得自己無用,所以想投放更多時間在工作。控方再質疑是否因為覺得自己能力不足,所以想有一個在政府有能力的人幫自己,並用51萬作為「甜頭」來討好馮永業,讓他在在公事上不要刁難自己,或在有需要時作出協助,陳婉玉全部都不同意。